高坪区白塔公园亮化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
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高坪区白塔公园亮化工程项目已由南充市高坪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行审【2016】 394号和高发行审【2016】4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充市高坪区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区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南充市高坪区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南充市高坪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高发行审【2016】 394号和高发行审【2016】40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充市高坪区白塔公园
2.2 招标范围:EPC标段:本合同项目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次招标文件及报价总说明。监理招标段为本合同项目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3 项目内容及规模:对白塔公园进行亮化、美化、灯具安装及电缆铺设等。
2.4 计划工期:本项目EPC建设计划工期12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为本项目的EPC建设周期加上工程缺陷责任期。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EPC)标段和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及有效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1个城市照明工程或城市照明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监理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省外企业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资质,2013年以来承担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本次招标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EPC)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和具备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EPC)的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本次招标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接受联合体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2 月 4 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 2 月 9 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2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南充市涪江路19号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充市高坪区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南充市航空港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负责中心大楼一楼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
201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