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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建设标准达标升级专项经费——个人防护装备体系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6-10-28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6-10-27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委托,对“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建设标准达标升级专项经费——个人防护装备体系项目(第二次)”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包号:1641STC51247/14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项目总预算:2643万元

  4. 项目用途:自用

  5. 项目性质:货物

  6. 采购内容及采购数量:

包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分包控制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14 火调人员防护装备 1000套 500 火调人员防护装备每套包括火场勘查服、火场勘查鞋、勘查头盔、防护眼镜、防毒面具、防护口罩、手套、防护软帽和个人拉杆箱等装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书

  注:*1)投标人必须针对本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_30日内完成交货;

  3)交付地点:投标人必须将货物送到招标采购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北京)。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 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4) 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

  5)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6) 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的投标人的其他条件。

  8.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汇款,请按下述地址,汇款单附言处请注明“51247/包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煲訣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

  9.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1月16日12:00(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9:00-12:0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 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响应日前三个月内税务缴纳有效票据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以下①②③三种需提供一种:①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如有)及其附注);②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③承诺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响应日前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须有本单位公章);

  6) 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同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

  7) 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

  10.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7日10: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 开标地点: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12. 若招标文件中无特殊要求,则投标文件及样品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开标地点。

  13.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传真形式发给采购代理机构,并将需澄清问题电子文档发送至gongjn@sinosteel.com。

  14.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上发布。

  15.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包括商务部分10分,技术部分60分,投标报价30分。

  16.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17. 招标公告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路警官 010-6616753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100080

  联系方式:010-62688251

  传真:010-62688250

  采购项目联系人:安乐、宫经娜、张静、封勋

  联系方式:010-62688254(购买标书)、62688228、62688251

  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

  账 号:3350 5603 7575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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