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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路中学演播室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10-2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招标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路中学演播室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路中学演播室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MC2016-8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力 曹连香

  项目联系电话:010-6180515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65号

  联系方式:许中山 联系方式:010-698644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力 曹连香 010-6982801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九、货物名称及数量:高清真三维虚拟演播室系统、高清摄录一体机等,数量:一批。

  十、采购用途:教学用

  十一、预算金额:674904元。

  十二、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未三证合一企业提供)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未三证合一企业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5)投标人资格声明6)投标承诺函7)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自证无效)9)税收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自证无效)10)3C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技术需求表中备注)11)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第二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复印件1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1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经营所在地或门头沟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20日 09:00 至 2016年10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jmtgcg.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1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1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门头沟区双峪路39-1)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库【2015】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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