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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高速路口与337线交叉口信号灯及卡口监控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16-09-26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标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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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高速路口与337线交叉口信号灯及卡口监控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淮滨县高速路口与337线交叉口信号灯及卡口监控设备
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淮滨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淮滨县公安局委托,对淮滨县高速路口与337线交叉口信号灯及卡口监控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淮财公开招标(2016)057号
 项目名称:淮滨县高速路口与337线交叉口信号灯及卡口监控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内容:信号灯、监控等(具体数量和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具有警用装备经营范围。
2、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含1000)万元。
3、投标人需要对此次项目的现场进行勘察,技术方案完全理解。
4、投标人所投安防监控设备须出具近三年内其安防监控设备因网络安全问题未被相关政府部门通报的承诺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需提供
1、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投标人需要对此次项目的现场进行勘察,技术方案完全理解,报名时提供由淮滨县交通警察大队出示加盖公章的现场勘查证明原件。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  大违法记录证明原件报名时间内开具(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内)。
投标人所投安防监控设备须出具近三年内其安防监控设备因网络安全问题未被相关政府部门通报的承诺书,招标人保留对此核实并可以追究虚假响应的权利,对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设备供应商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原厂商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注:以上证件均需合格有效,验原件后留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报名时间:自2016年 9月26 日起至2016年 9 月30  日止,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淮滨县为民服务中心四楼411室
招标单位: 淮滨县公安局
联系人: 郑先生
电 话: 13837678966
集中采购机构: 淮滨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张先生  庞先生
     电 话: 13603970079
四、投标文件接受及开标有关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10 月17 日15点30整。
2、开标地址:淮滨县为民服务中心四楼交易中心开标厅。
3、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淮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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