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8-16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的委托,对“公安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三级电子数据勘察取证分析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编号ZTXY-2016-H19419)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
二、采购人地址:北京昌平区西环路
三、采购人电话:010-69745965
四、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联系人: 时午阳、谢丹丹、李卓原 电话/传真:010-53779915/53779910
五、项目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拟购数量(套) |
财政预算金额及编号 |
备注 |
1 |
公安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三级电子数据勘察取证分析实验室建设项目 |
批量 |
169.91285万元 JM-00003171 |
不接受 进口设备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三)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四)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供应商才能投标;
(五)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 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符合廉洁资格。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三证合一,只需提供带有三证合一统一信用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
(六)开标前近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七)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近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的有效票据 凭证复印件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
(八)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8月16日起至2016年8月22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6:00时(北京时间) 。
九、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1112室。
十、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如需招标文件附件格式部分(不含技术参数)电子版,每张50元。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十一、投标时间:2016年9月6日上午9:00—9:30 时(北京时间)。
十二、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6年9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投标及开标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财会之家第一会议室。
十四、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五、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