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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公安局搬迁110指挥中心增加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6-07-14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标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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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公安局搬迁110指挥中心增加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沁阳市公安局搬迁110指挥中心增加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受沁阳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沁阳市公安局搬迁110指挥中心增加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采购编号:沁政采公开【2016】第29号
二、项目名称:沁阳市公安局搬迁110指挥中心增加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资金:肆佰玖拾伍万元整(¥4950000.00元)
四、采购内容:指挥监控中心大厅设备、监控大屏、核心服务器、视频存储服务器、高清探头、高清摄像机等(具体内容、用途、数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最新一期清单;
2、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清单;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级资格;
5、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开标时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八、报名需交验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颁发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级资格证书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证件验副本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九、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 时至18时(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代理机构窗口
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2016年8月3日9时30分
5、开标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沁阳网、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沁阳市公安局
1、联系人:刘先生
2、电话:18339135266
3、地址:沁阳市团结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1、联系人:王女士
2、电话:15517770171;0391337333
3、地址:焦作市人民路宏业商务中心三楼
   十二、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沁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1-5637651
沁阳市公安局
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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