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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职业技术学校数字媒体技术实训室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6-07-12 来源:吉林长春市政府采购

长春职业技术学校 数字媒体技术实训室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CCGP201607-00118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职业技术学校 委托,对 长春职业技术学校 数字媒体技术实训室设备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职业技术学校
三、项目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学校 数字媒体技术实训室设备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项目编号:JM-2016-05-8327  
采购项目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JM-2016-05-8327 220000 0 0 2200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6 年 07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6 年 07 月 11 日 16 时 14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6 年 08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6 年 08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08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6 年 08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 数字媒体技术实训室设备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大路5999号 
二十、付款方式:
一次付款
货到验收合格且完成相关使用培训后一次付清。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数码相机和航拍仪要求提供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项目采购物品验收前保证原厂封装,不得拆封。 
二十四、售后服务:1、航拍仪:质保期1年,电池质保期半年;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质保期1年。 2、货到验收合格后,供货商负责联系生产厂家到校对产品使用技巧进行培训,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上门售后服务费等)全部由供货商负责。 3、所供设备一年内有问题24小时内到场售后服务。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22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二十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十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国纯 
  联系电话:18604451275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金姬兰 电话:88779603
耿聆 电话:88779607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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