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徐州潘安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潘安湖景区综合文化内涵项目(西线夜游演艺灯光设备、配电采购及安装服务)已经中共贾汪区委贾发【2016】1号文件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湖景区
3.2、工程规模:西线夜游灯光设备、配套配电系统采购及安装服务、调试。
3.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对应安装方案的全部内容
3.4、计划进场时间:2016年6月。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贰级或以上资质;
5.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4、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5、投标申请人必须在递交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至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供应商平台”备案。包含本公告第5项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认证证书、类似业绩等.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银行电汇单交至徐州市贾汪区住建局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 贰拾万元
收款人: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贾汪支行
账号:32001718836052503058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报名登记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6月 12日至 2016年 6 月 17日。
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本工程采用网上登记,网上登记时间为2016年 6月 12 日至 2016年 6 月17 日,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登记工作。未进行网上登记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6年 6月 20日17:00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于2016年6月 22 日上午09:00前在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
10、其他:
10.1、本项目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潘安湖
联系人:张超伟 电话: 85529385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87号世茂广场钻石国际2号楼9层
联系人:李炜平 电话:0516-85743599 传真:0516-85743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