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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食品产业园一期项目速冻食品生产厂房消防安装工程

2016-06-14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招标编号:CDZX2016-04252

宁乡食品产业园一期项目已由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合作局以宁开招备发[2015]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南金健速冻食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速冻食品生产厂房消防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宁乡食品产业园一期项目速冻食品生产厂房消防安装工程
    1.2建设地点:速冻食品生产厂房位于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产品加工创业园内,花明北路以东,石泉路以西,金洲西线以南,北京现代资源项目以北。
1.3建设规模:速冻食品生产厂房总建筑面积约17000平方米。
1.4工程造价:约250万元。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1.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
1.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11招标范围:宁乡食品产业园一期项目速冻食品生产厂房消防安装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2.4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2.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最低配备共3人,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施工员应持有相应的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应持有相应的有效的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2.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提供查询网站名称、网址、密码等能查询),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3.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帐    号:66010154800002297
    3.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宁乡速冻食品厂房消防”。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宁乡速冻食品厂房消防),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四、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按附表6(1)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执行,且只对总报价评分,分值为100分,权数取值按K4计取)。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4日起至2016年6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到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D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售后不退。
6.2报名时投标单位须持以下资料原件或证书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者有效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项目名称必须与本公告一致);
    (3)企业法人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名单、身份证、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施工员的有效上岗证书、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湖南省外企业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
    (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提供查询网站名称、网址、密码等能查询),或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概不接受报名。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8日14:30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nxggzy.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金健速冻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楼8楼
    联系人:王彦飞
    联系电话:158742130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D座
    联系人:黄群、周康
    联系电话:0731-84317972
传    真:0731-8431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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