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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信息建设项目-“十三五”信息化建设监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16-05-1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标讯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信息建设项目-“十三五”信息化建设监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16年05月10日 17:3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信息建设项目-“十三五”信息化建设监理服务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局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16年05月10日 17: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05月10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30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开标时间 2016年05月31日 09:30
开标地点 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预算金额 ¥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娟娟、袁媛、刘姗姗、陈俊
项目联系电话 010-62688223(购买标书)、62688230、62688251
采购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局
采购人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010-66267677
代理机构名称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娟娟、袁媛、刘姗姗、陈俊010-62688223(购买标书)、62688230、62688251
附件:
附件1 招标公告_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信息建设项目-“十三五”信息化建设监理服务.docx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信息建设项目-“十三五”信息化建设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信息建设项目-“十三五”信息化建设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1641STC401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娟娟、袁媛、刘姗姗、陈俊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23(购买标书)、62688230、6268825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

联系方式:010-662676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娟娟、袁媛、刘姗姗、陈俊010-62688223(购买标书)、62688230、6268825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号

01

采购内容

信息化建设监理服务

采购数量

不适用

采购预算

(人民币万元)

2016年监理费采购预算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本次监理范围内的具体建设项目和经费预算还未完全明确,投标人按取费比例进行监理费报价。

其中:本项目2016年度监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和经费预算已落实,建设项目的经费预算为8300万元人民币;其余2017-2020年的建设项目和经费预算待财政部批复后予以落实,本项目采购时2017-2020年暂按每年建设项目经费预算1.1亿人民币进行估算。

服务期限

2016年至2020年。

本项目将首先签订框架协议,具体政府采购合同则根据每年工作履职情况和财政部批复的建设项目及经费预算逐年签订。

服务地点

北京,用户指定地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监理项目的范围为财政部批复的《武警消防部队“十三五”信息化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待编制)和《武警消防部队2016-2020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待编制)中央投资部分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监督、项目监理、线路租用等除外),分为软件研发项目、系统集成项目、产品采购项目、服务项目四类。具体项目待“十三五”总体规划和各年度实施方案得到财政部批复后确定。监理方应遵循《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GB-T 19668)的相关要求,在项目立项、工程招标、工程实施、工程验收等各个阶段,采取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风险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资产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有效的监理措施,通过组织协调各方关系,加强对上述四类项目各阶段的管理和控制工作,促使项目建设流程规范、管理科学、进度合理、质量合格,满足建设单位需求。所有工作均需形成相应的工作成果并得到确认。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证书。4) 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书)。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一旦中标后,必须自行履行合同,不得转包、分包。6)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7)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8) 投标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具有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9) 投标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具有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10) 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11)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1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0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包。若邮购,须加付EMS费人民币50元,并按下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须注明“40141标书款”),将汇款单复印件及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3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3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本项目不涉及;
  2. 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本项目不涉及;
  3.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 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5. 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本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
  6. 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本项目不涉及首购和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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