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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京冀森林防火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2016-05-10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6-05-10

  1.项目名称:2016年京冀森林防火合作项目

  2.招标编号:004416Z-05-01∽04-C02

  3.招标人名称: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

  4.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小黄庄北街1号

  5.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4236879

  6.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中科科仪2号楼6层

  8.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68001293/1559

  9.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0.预算批复金额:人民币9860100.00元

  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2.选择该政府采购方式原因:适用

  13.采购用途:森林防火

  14.采购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招标编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项控制金额(万元) 是否接受进口设备 简要技术要求
1 004416Z-05-01-C02 红外视频监控自动报警系统、县级森林防火指挥技术系统 9套、2套 712.81 系统方案满足规范性、先进性、实用性、成熟性、可靠性、开放性、可扩展性、经济性、高效性、人性化、易维护性、环保节能、抗干扰性、充分预留、兼容性、良好的售后服务性原则。
2 004416Z-05-02-C02 风力灭火机 240台 37.20 净质量(kg):≤9距风机中心2.5m处风流速(m/s):≥30。
3 004416Z-05-03-C02 高压细水雾灭火机 140台 182.00 整机:背负式使用,背负式行军汽油机功率(cc):≥25额定压力(MPa):≥6
4 004416Z-05-04-C02 灭火弹 10800发 54.00 包装干粉的外壳使用纸质材料,产品符合环保要求,使用后对环境无毒性污染,自身有防滚坡性能。

  说明:本项目共4个包次。投标人可以选择本项目中任何一包或几包进行投标,但每一包中的货物不得拆包。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注明投哪个包次,若未按领取招标文件时注明的包号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1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本项目采购内容和性质,如果需要将执行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推广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等政府采购政策。

  (2)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特别声明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所需服务不属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16.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代理商要求提供生产厂家授权(第一包不适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第一包投标人应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以上资质。

  17.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5月10日至 2016年5月16日(即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18.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成府路中科科仪院内2号楼6层前台。

  19.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20.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30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1.开标时间:2016年5月30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2.开标地点:北京市百望山森林公园百望草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黑山扈北口19号)

  23.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第一包投标产品质量、技术先进性及服务45分,商务评审25分和投标价格的合理性30分;第二、三、四包投标单位的基本情况10分,投标单位的服务水平10分,产品的性能质量和先进性50分,价格30分。

  24.本项目联系人: 刘宇宸、张伟

  25.联系电话:010-68001293/1559-8026

  26.备注:

  26.1投标报名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请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

  (1)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国家及地方适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政策本项目相应执行其规定,但投标人同时还应提供有效的说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016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款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2016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资料。

  2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按所投包数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招标文件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2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6.4如果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中接受联合体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6.5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以及北京市财政局(http://www.bjcz.gov.cn)网站发布。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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