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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海淀通史展展台搭建和多媒体制作政府采购项目(包二设备类采购)招标公告

2016-04-21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6-04-21

  项目名称: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海淀通史展展台搭建和多媒体制作政府采购项目(包二设备类采购)

  项目编号:ZTGH-2016ZCFW-04025

  采购人名称: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010-8257930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中天国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162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8995059、63345299、63345949

  预算金额:1528923.20元

  用途:布展

  简要技术需求及数量:设备采购,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具有音视频工程一级资质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04月21日至2016年04月27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中天国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1621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

  1. 新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 音视频工程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 须被授权人本人到场办理,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上述第(2)(3)项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磋商。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1日13:3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1日13: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6号中土大厦25层第四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邓小姐

  联系方式:010-68995059  传真:010-68995058

  购买标书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单位:北京中天国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白云路支行

  帐    号:020002001920112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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