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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档案局所需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澄清与修改公告

2016-04-12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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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档案局所需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澄清与修改公告
 

 
采购单位根据项目情况,现对安阳市档案局所需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采购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6)159号)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如下:
1、《谈判文件》第一章投标单位资格要求2.1.1中(3)“■提供省级或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岗证培训书》至少三个(原件)、省级或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保密干部培训证书》至少三个(原件)、省级或省级以上档案局颁发的《岗位培训证书》至少三个(原件)等的证明材料”修改为“提供省级或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岗证培训书》、省级或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保密干部培训证书》、省级或省级以上档案局颁发的《岗位培训证书》(原件,任一)等证明材料。”
2、《谈判文件》第二章具体技术要求第2条中:“(十三)本次招标项目‘备份数据’需成交供应商每隔6年做一次、共五次重新刻录光盘备份”变更为“(十三)本次招标项目‘备份数据’需成交供应商每隔6年做一次、共三次重新刻录光盘备份(相关光盘由采购方提供)。”
3、《谈判文件》第一章第三项:“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4月5日―2016年4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变更为“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4月5日―2016年4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谈判文件》第一章第四项“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12日上午9:00”变更为“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19日下午3:00”。
5、《谈判文件》中投标报价等相关条款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安阳市档案局所需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澄清与修改公告”将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谈判文件》中被澄清修改的部分,对所有投标单位均具有约束力。
采购单位:安阳市档案局
联系人:关超
电话: 0372-2550364
地址:文峰大道东段568
采购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应芳
电话:0372-2283982、2283983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3672212
地址:安阳市人民大道36号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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