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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公安局机关执法办案区视频监控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6-01-27 来源:湖南永州市政府采购网

  新田县公安局机关执法办案区视频监控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湖南潇湘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新田县公安局(采购人)的委托,对新田县公安局机关执法办案区视频监控设备(政府采购编号:新财购计【2015】507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XXCG-2015-06)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采购项目的名称:新田县公安局机关执法办案区视频监控设备

  (2)政府采购编号:新财购计【2015】507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XXCG-2015-06

  (4)项目预算:41.5万元

  (5)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清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评分标准中涉及财务指标评分项的须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5)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提供复印件或影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具有工信部或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或影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非新田本地企业的,须在新田县城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原件备查)。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6日起至2016年2月1日,每日上午9时到12时,下午3时到5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地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6年2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地址)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新田县公安局

  地  址:永州市新田县龙泉镇新华西路一号

  电  话:18007466371

  联系人:邓先生

  名  称:湖南潇湘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38号(永州市水利局大院内)

  电  话:18174671102

  联系人: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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