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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公安局视频高速采集设备等采购询价公告

2016-01-08 来源:湖南永州市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宁远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县公安局委托,对其所需视频高速采集设备等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NY2016CG010295
二、采购项目名称: 县公安局视频高速采集设备等采购(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38.5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相应商品和服务的国内产品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企业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非制造商投标时;必须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视频快速采集设备、 GPS基站信息采集设备、移动视频监控设备)的售后服务证明文件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获取时间: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13日。获取方式:网上下载:登陆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询价文件。
七、投标报名方式: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汇入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号即视为报名。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hunan.gov.cn)和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yggzy.cn)网站上发布。
九、标前质疑:
1、时间:自即日起至2016年1月13日17:00止(每天的9:00~17:00;休息时间及节假日除外)。
2、方式:投标人按规定格式要求,将质疑事项或需要澄清答疑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及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发给每一个投标人,答复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正式组成部分。
3、超过上述期限,采购机构不再接受标前质疑和接受答疑,并视同投标人接受询价文件所有要求。
十、开标时间:2016年1月14日15:00。
十一、开标地点: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县国土资源局7楼)。
邮 编:425600                   电话及传真:(0746)7222920
联系人:姜先生 13874648351
十二、投标保证金交纳到帐截止时间:2016年1月13日17:30。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用银行转帐或现金缴款单汇入以下账号(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宁远支行
    账 号:43001585071052504776
    开户名: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远支行
    账  号:1910020619200073667
    开户名: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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