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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暨网格化综合监管平台(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采购项目

2015-10-30 来源:吉林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 委托,对 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暨网格化综合监管平台(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暨网格化综合监管平台(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项目编号:JM-2015-09-7335 
采购项目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JM-2015-09-7335 1060000 0 0 10600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5 年 11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5 年 10 月 29 日 15 时 10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5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5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5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暨网格化综合监管平台(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市安全厂产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系统调试安装验收完毕后支付项目总额的95%,项目总额的5%为一年的质量保证金,质保期(验收合格日起)一年到期后返还。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矩阵键盘、代理转发服务器、总控平台管理服务器、目录访问服务器 、录像存储服务器、企业级硬盘、矩阵控制服务器、安全防护系统及UPS电源电池)的非制造厂商应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能代理此产品的证明材料原件。 2、(矩阵键盘、代理转发服务器、总控平台管理服务器、目录访问服务器 、录像存储服务器、企业级硬盘、矩阵控制服务器、安全防护系统及UPS电源电池)的非制造厂商需要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原件(质保一年)。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null 
二十四、售后服务:1.由产品所属原生产厂商提供UPS主机三年保修,电池三年保修 2.由供货方提供三年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 3.免费送货、免费安装、免费培训,供货方需安排工程师到培训现场,在保修期内,系统设备如有重大故障,供货方接到用户电话后, 2小时内响应并解决故障,疑难故障24小时到达现场解决故障,超过12小时不能解决故障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与原设备同样型号的备件供用户使用。 4.投标文件中需要对售后服务安排、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响应进行详细说明。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106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十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十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春光 
  联系电话:15526826767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张华宇 电话:88779603
闫镇 电话:88779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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