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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搜索灯及录像手电装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5-07-24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5-07-23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委托,对“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搜索灯及录像手电装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搜索灯及录像手电装备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项目内容:包括搜素灯、录音手电的采购、供货等。

  3、采购用途:警用

  4、采购数量:300个搜素灯、300个录音手电

  5、简要技术要求:

  搜索灯:连续放电时间:弱光≥13h  强光≥7h, 5米处照度:弱光≥350    强光≥1000

  录音手电:连续照明时间:≥6h,信号灯放电时间:≥10h

  6、资金情况: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壹佰肆拾肆万元整(RMB1440000.00元),资金已落实。超出本项目预算资金的报价将被拒绝。

  三、招标人: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地  址: 东城区大兴胡同45号

  联系人: 付处长

  电  话:67126617-842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富瑞苑大厦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联系人:张雅楠、张晓敏

  电  话:18911242864           

  传  真:010-67123389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有允许企业生产相关货物的证明资料的企业;

  (7)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8)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23日~2015年7月3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8月12日9时20分(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富瑞苑大厦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会议室。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领取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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