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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人民法院智能化弱电系统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5-07-23 来源:湖南衡阳政府采购网

 

常宁市人民法院智能化弱电系统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N2015-A071

 

 

 
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采购项目名称:常宁市人民法院智能化弱电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智能化弱电系统(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二、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CN2015-A071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XT2015-A27
三、采购项目预算(上限值):人民币294万元整。
四、供应商资质: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或具备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行为分析服务器、摄像机、32路网络视频录像机、防火墙、核心交换机、高清庭审主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承诺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723 日起至2015729日,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3:00时到5: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投标经办人持以下资料到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提供原件初查,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底,生产厂家资料须加盖生产厂家单位公章):
A、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015年近三个月缴纳社保收据或支付凭证;
B、检察部门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5年7月份以来出具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C、符合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所有证明材料;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件原件初审,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标采购单位备查。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为发售招标文件时资格初审,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招标文件售价: 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图纸押金:¥4000元/份(除中标单位押金不退还外,其他报名单位凭押金条无息退还,退还押金时必须保证图纸完好无缺,否则照价赔偿)。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58131500分(北京时间)在常宁市财政局六楼会议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常宁市人民法院            地址:常宁市青阳中路46号
联系人: 陈贵                         联系电话: 1839776100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松路嘉华花苑A 栋2楼(市劳动局斜对面)   
联系人: 唐宗秀            电话:0734-8898260、8154260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常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黄福生                电话: 0734-7234884
八、关于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账号:83070312000000673
开户行名称:华融湘江银行衡阳开发支行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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