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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警卫局安保电台租赁项目(一)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公告

2015-07-14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公安局警卫局安保电台租赁项目(一)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公告

日期:2015-07-14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警卫局委托,对北京市公安局警卫局安保电台租赁项目(一)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警卫局安保电台租赁项目(一)
  项目编号:BJJQ-2015-334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警卫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池子大街9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6512182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五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5915024、65910924-816
  采购数量及简要服务要求:800兆电台租赁服务
  采购用途:自用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98万元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供应商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提交的投标担保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是银行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6、 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或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资格预审资料递交要求:
  1、供应商应按上述递交资料的要求,统一用A4纸编写并装订成册,由其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至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其余证明文件须密封报送。
  3、供应商递交的文件应放置在档案袋中密封提交: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时启封字样。
  4、供应商递交资料时需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将不能参加资格预审。
  5、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2015年07月15日至2015年07月2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止(节假日休息)
  6、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五层
  联系人:张佳伦
  电 话:65915024、65910924-816
  传 真:65951037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可以获得邀请,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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