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有线韶山网络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韶山市农村广播“村村响”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采购单位:湖南有线韶山网络有限公司
2、项目编号:XYTC-韶2015-06-04
3、项目名称:韶山市农村广播“村村响”设备采购项目
4、项目内容: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韶山市级总控平台构建、7个乡镇应急广播播控设备、61个行政村广播室和各村组接收设备购置及安装,实现三级控制、三级插播、以及相关硬件和软件、所有需要的监控平台及设备、操控软件、技术培训及硬件软件的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第八章。
5、本次采购预算:¥1121988.00元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①国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和技术服务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特定资格条件
①近两年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农村智能(应急)广播设备采购。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在企业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开具近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③所投产品非自己制造的要求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证明文件(以采购清单要求为准)。
开标时未按要求提供上述原件资料的,在资格审查时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6月16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韶山市支行综合楼二楼)
3、采购文件每份售价:400元人民币。
4、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凡报名投标单位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办理报名手续:
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在企业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开具近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投产品非自己制造的要求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证明文件(以采购清单要求为准)原件和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在企业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开具近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投产品非自己制造的要求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证明文件(以采购清单要求为准)原件和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7月2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5年7月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南有线韶山网络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 址:韶山市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有线韶山网络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507325900
地 址:韶山市
六、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人民银行韶山市支行综合楼二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731-55683388
传 真:0731-55683388
开户名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银行帐号:4300158206105250288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湘府路支行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投标报名确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日期: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