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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广播电视台采、编、播技术改造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5-05-18 来源:湖南衡阳政府采购网
衡东县广播电视台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衡东县广播电视台采、编、播技术改造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衡东县广播电视台采、编、播技术改造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HDZC2015-A018 委托代理编号:XT2015-A21
二、采购项目、采购数量、规格要求:
衡东县广播电视台采、编、播技术改造所需软件及硬件设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采购上限值:人民币67万元
三、供应商资质: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厂家(有卡非线性编辑机、播出机、磁盘阵列、数据库及网管服务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质量保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保证书;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5 18日起至2015年5月22日,每日上午8:30分11:30时,下午3:00时到5: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松路嘉华花苑A栋2楼(市劳动局斜对面)现场报名:
请投标经办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A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B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015年缴纳社保收据或支付凭证;
C检察部门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5年4月份以来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为准);
D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规定的2.1的证明材料。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法有效资质原件初审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留存,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为发售招标文件,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招标文件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5690930分(北京时间)在衡东县广播电视台三楼会议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衡东县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1370747658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松路嘉华花苑A栋2楼(市劳动局斜对面)   
联系人: 唐宗秀           电话:0734-8898260、8154260
监督管理部门:衡东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蒋主任            联系电话:0734-5228853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肆仟元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账号:83070312000000673
开户行名称:华融湘江银行衡阳开发支行
八、关于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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