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大队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工程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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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TX招字2015-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互助县公安局2015年4月1日会议研究决定,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互助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互助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2.2 建设规模:标准化办案区标准建设 2.3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所含的全部内容 2.5工程质量: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通讯设备、软件开发的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备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投标人的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5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在西川南路50号金座晟锦A区4号楼1单元24楼1241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壹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青海天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公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互助县公安局 地址:互助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972-8381131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天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川南路50号金座晟锦A区4号楼1单元24楼1241室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传真:0971-6286571 邮 编:810000 开 户 银 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0301201000031535 二?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