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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行政处罚和电子监察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4-11-24 来源:湖南郴州政府采购网
受郴州市电子政务信息中心的委托,对 郴州市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行政处罚和电子监察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采购代理编号: CZZF-2014-G145、政府采购编号:ZF-FW-20140106)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郴州市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行政处罚和电子监察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 CZZF-2014-G145、政府采购编号:ZF-FW-20140106
(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下午2:3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分中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 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2.4要求投标人提供经年度验证的《社保登记证》(或者由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公司近六个月所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2.5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6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
2.7投标人须为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提供由省级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2.8投标人须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2.9如投标人不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则须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有注册分公司作为技术保障服务机构,该机构须在湖南省注册满5年(需提供湖南本地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4年11 月24日至2014年12月08日,每天8:3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资格证明文件(介绍信带原件留原件,其他文件带原件留复印件)到郴州市征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4、采购人名称:郴州市电子政务信息中心
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0735-2368502
5、采购代理机构:郴州市征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郴州市七里大道市新财政局对面
联系人:   田先生
联系电话:13135351567    0735-2868715 
6、投标保证金:
郴州市征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工行郴州财兴支行
账号:1911 0212 2920 0048 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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