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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4-08-25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标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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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XYZ2014NO.C85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绿园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已由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绿园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工程名称:长春市绿园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监理
2.2工程地点:长春市绿园区管辖内
2.3投资总额:约3000万元
2.4招标范围:对本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5场地条件:具备开工条件
2.6服务周期:2014年9月19日至2014年12月30日,共103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2011、2012、2013)有一项(含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具备相应专业监理岗位证书。
3.3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外省企业按照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境备案手续。
3.5拒绝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3日至2014年8月27日(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下列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金环大饭店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啸军
地 址:长春市和平大街2288号
电 话:0431-8760517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伍凤丹
地   址:解放大路46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电   话:0431-87061199、13019123040
传   真:0431-87061199
开户名称: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人民币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北京大街支行
账   号:35940188000035590
201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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