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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公安局信访视频接访系统建设、所需对讲机及薛城区公安局实弹系统采购项目

2014-08-0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采购人名称:枣庄市公安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三、招标项目名称、概况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编号:ZZGPGK-2014-084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信访视频接访系统建设、所需对讲机及薛城区公安局实弹系统采购项目

工程概况和规模:本项目共分三个包:A包为信访视频接访系统B包为对讲机;C包为实弹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A投标人须具备安全防范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外地安防企业(枣庄地区以外)需提供枣庄市公安局开具的验证、备案证明

3B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4C包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射击场馆设计(安全系统、通风、消音、照明及报靶器材)与射击场馆工程设计的资质证书;并且提供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合同(至少一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五、接受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及时间

投标人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与投标单位合法的人事关系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以上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备注:报名提供的材料并不代表资格后审的通过。)

1.地点:枣庄市中区解放北路1599号(大运河物流院内南三楼)1322

2.时间:2014731201486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

3.招标文件售价:1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8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枣庄市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4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项目联系人:杨梅

联系电话:0632-3700077   18606370337

        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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