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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中学录播系统进行采购

2014-07-21 来源:浙江丽水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浙江省丽水中学的委托,对其录播系统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1.采购编号:LCZ2009025

2.采购项目:录播系统

3.采购内容:录播系统一套;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注册资金50万(含)以上;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7.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本,售后恕不退还。

8.购买招标文件(报名):

8.1时间: 2009年7月13日-7月22日每天8:3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

8.2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处(丽水市解放街373号四楼);

8.3传真报名网上下载文件:潜在投标人可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www.lscgzb.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经加密),同时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报名项目采购编号)传真至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处(传真:0578-2292509),并及时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户名: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帐号:1210200009200002603;开户银行:丽水市工行处州支行营业部)。经采购中心人员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报名时间以招标文件工本费到帐时间为准。报名成功后采购中心人员将告知电子文件密码。(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

8.3.1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有出入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8.4联系人:邵杨政(报名),杨群勇(项目负责人);

8.5联系电话:0578-2292509(报名);0578-2292507

8.6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传真报名的需将营业执照传真至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处)。

9.保证金交纳:

9.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

9.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09年8月3日17:00(北京时间)

9.3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9.4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2009年8月15日17:00(北京时间)

1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9年8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1.递交文件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处(丽水市解放街373号四楼)

12.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09年8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14.采购人联系方法:

联系人:徐老师         13967084591

地址:浙江省丽水中学

15.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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