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SMYG2014-0047#
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SMYG2014-0047
包别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第一包 | 同步录音录像系统 | 1项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 | 李先生 | 0598-8523317 |
2.招标项目内容:
3.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网上报名时间:从2014年6月20日至2014年7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递另付邮费50元。
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0000 元整。投标人应从投标单位账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采购编号及合同包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2014年7月11日18:00时前到帐。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二路梅岭新村34幢工会大厦八楼810室
6.项目联系人:陈健星、张美娜、徐庆红
7.联系电话:0598-8298629 传真:0598-8298628
8.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二十四条规定;2、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人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正本外,其代表还须随身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副本。投标方代表还应随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9.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1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14年7月1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厅(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1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三明分行
开户名称: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416958372386
保证金专户:
户 名: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帐 号:9030211020010000045207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