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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城迁建及枣庄市儿童医院新建弱电工程招标公告

2014-03-31 来源:山东枣庄人民政府

一、采购人: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二、代理机构:山东天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城迁建及枣庄市儿童医院新建弱电工程

四、项目编号:ZZGPGK-2013-146

五、项目说明:本项目为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城迁建及枣庄市儿童医院新建弱电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含监控系统、防盗报警及电子巡更)、有线电视系统、综合机房系统、智能卡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能源计量系统、基准时钟系统、智能化集成管控系统。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有生产或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供货、施工、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商;

2、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及履约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或安防协会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项目负责人为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通讯与广电专业,最近三年连续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

1、时间:2014年3月27日至2014年3月31日9:00-17:00 (节假日不休)

2、地点:枣庄市新城武夷山路枣庄国际大厦610室;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费人民币肆佰伍拾元,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含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或安防协会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与安全上岗证及养老保险证明(最近三年连续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与授权委托书(含法人与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均需处于有效期,否则不予受理。投标单位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单位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八、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及开标时间:

接受报价时间:2014年4月17日8:30时至9:30时 (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4月17日9:30时 (北京时间)。

投标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投标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2开标室(新城民生路北首)

九、本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绍明   钟宜静  

联系电话 :0632-7605599  

    邮箱:tqzbd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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