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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广播电视台广告经营承包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13-11-12 来源:安徽溆州政府采购网
滁州市广播电视台广告经营承包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3/11/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滁州市广播电视台广告经营承包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czcg201311-007
一、招标人及招标内容
1、受  滁州市广播电视台 委托 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对其所属的广告经营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承诺本次招标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无重大漏项、无虚假陈述及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招标内容介绍:
第一标段:滁州市广播电视台电视三个频道(新闻综合、公共、科教)所有广告时段广告承包经营。(广告时段严格执行广电总局相关规定)
第二标段:滁州市广播电视台三个广播频率(新闻综合、文艺故事、交通音乐)所有广告时段广告承包经营;(广告时段严格执行广电总局相关规定)
备注:本项目招标不含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指令性宣传、宣传专题片、公益性广告和公告,滁州市广播电视台及所属媒体自身宣传广告。
二、经营期限、保底价(标底):
经营期限为五年(201411日至20181231日)。
本项目(标底价):一标段:  1010万元 ,二标段 150万元
备注: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标底价)的按废标处理。
三、广告经营代理费支付方式
广告代理经营期限为五年。第一年度(201411日至20141231日)广告经营代理费为中标价。一标段第二年代理费在中标价基础上增加7%,后三年,每一年度代理费在前一年代理费的基础上按8%递增;二标段代理费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增加10%
中标方代理广告经营期间,年度广告代理费按月平均向招标人支付,即每月十号前须支付完上月代理费。中标方可用实物抵充代理费,但不得超过代理费的5%。若未能按期上缴代理费,则从其履约保证金中冲抵当月欠款,履约保证金须在下月补齐,若履约保证金扣除后,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足一半时,视为自动解约,招标方有权解除中标方的代理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余款。
备注:如因中标单位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付全部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二)一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性广告企业资质二级或广告制作企业资质二级或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二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性广告企业或广告制作企业。
(三)一标段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二标段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万元。
(四)公司年度广告经营额不低于(一标段700万元;二标段100万元);
(五)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中途解除代理合同等情形。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备注:中标人中标后需优先聘用现广告中心工作人员。
五、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一标段200万元,二标段30万元;
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各标段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交纳至招标人单位账户。(具体账户及开户名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3)若中标人不履行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履约保证金退还:广告代理经营期结束后,无广告代理费拖欠及其他债务纠纷,退还至中标人(无息)。
六、合同的签订
1中标人应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2中标人缴齐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按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经营,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4)第一中标人如放弃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
七、公告期限
20131111201311250830分止。
八、中标人的确定方式
一标段: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详见评审细则)。
二标段: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报价评审(无技术标,合格制,不打分),采用最高投标报价中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九、开标时间:本次招标会定于201311250830分在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二楼第一开标室举行本次投标不接受报名登记。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及招标代理费
(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10万元,二标段3万元,如同时两个标段则交纳10万元(任意选择一个账户交纳保证金)
账户一:收款单位:  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银行账号:  334001040004421              
账户二:收款单位:  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滁州中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179713808707                 
交纳时间 201311250830分之前交纳完毕(到账),不接受汇票(未按时间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投标保证金必须足额在规定时间期限( 201311250830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缴纳完毕时间,缴纳时必须注明滁州市广播电视台广告经营承包项目投标保证金(一标段或二标段)”。
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未中标单位投标人的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二)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交付至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本项费用不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中标人另外支付)
(三)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10000元,专家评审费(按实支付)均由中标人按中标金额合理分摊,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本项费用不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中标人另外支付)
十一、招标人联系电话
1、招标人::滁州市广播电视台
联系电话:0550-3216136     0550-3216131
联系人:  张翔             张登龙
详细地址:滁州市会峰路会峰大厦十五楼
2、代理机构: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地址:滁州市琅琊西路明悦园10#2单元302室(市气象局旁)
联系人: 王志宏         刘婉鹭
  话:13721000765     18655030763  
 
十二、澄清与答疑方式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3111817时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JRA2012@163.com (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电话: 0550-3047918)招标人将在20131119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www.czzbcg.com)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十三、开标程序
1、宣布招标会议开始,审查并宣布保证金缴纳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单位到场情况、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进行审查验证。
3、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4、评标委员会对一、二标段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宣布资格审查结论。
5、一标段按照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顺序,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6、二标段由招标人会同监督管理部门对其报价函(无技术标、采用合格制、最高报价中标)进行确认,送交专家评委员进行复核,现场宣布二标段结论(与一标段评审同时进行),推荐中标单位。
7、宣布一标段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推荐中标单位。
8、本次招标会议结束。
 
 
 
 
 
 
 
 
 
 
 
 
 
一标段:评分细则(总分值设定为100分)
一、资信标评分细则(资信标总分为20分)
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对投标单位相关资质条件(含原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结论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不合格的按废标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评分。
类别
项目
具体描述
分值
得分
 
 
 
 
 
 
 
企业资质
综合性广告企业资质二级得1分,一级资质得3分。
广告制作企业资质二级得1分,一级资质得3分。
或广电制作经营许可证,得3分。
1-3
 
信用记录
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20100101日至今)企业无违法、违规、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证明(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已在滁州设立分公司的,须有滁州市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0-3
 
获得奖项
1201011至今投标单位获得先进单位、诚信单位、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的,省级及以上每个加0.5分,市级每个加0.3分。满分为3分。
2201011至今投标单位的广告作品获得奖项的,省级及以上每个加0.5分,市级每个加0.3分,满分为3分。
备注同一项目获多个部门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计算分数,不累计。荣誉称号及奖项是指获得政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授予。
0-6
 
类似项目
实施同类项目
投标人须在2010011日至今,每提供一个合同业绩(500万元及以上)得1分,最高5分。(提供服务合同原件为依据,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签章齐全,无涂改);
0-5
 
财务状况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报告,需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且经营状况良好的,每个年度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满分为3分。
0-3
 
 
 
每位评委的单项分值和合计分值均须在设定的分值范围内方为有效,每位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有效评分表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意:评审所涉及的所有资料均应携带原件至开标现场备查。不作为强制性要求但评分中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无原件的不得分。以开标时间为准,截止开标时间后提交的证书原件(在资格审查时一次性提供全部需评分原件)按无效处理。
 
二、技术标(分值为15分)
类别
项目
具体描述
分值
得分
 
 
 
 
 
 
 
项目整体设想及策划方案
针对本项目编制的整体设想及策划方案,优秀的得3分,一般的2分,合格的得1分,较差的不得分。
0-3
 
明细运营方法及管理制度
针对本项目编制的运营方法及管理制度,优秀的得3分,一般的2分,合格的得1分,较差的不得分。
0-3
 
人员配置
针对本项目编制的人员配置方案,优秀的得2分,一般的1分,合格的得0.5分,较差的不得分。
0-2
 
资源优势
投标人现有广告资源优势,优秀的得3分,一般的2分,合格的得1分,较差的不得分。
0-3
 
服务方案
针对本项目编制的整体服务方案及承诺,优秀的得2分,一般的1分,合格的得0.5分,较差的不得分。
0-2
 
应急处理预案
针对本项目编制的应急(突发状况)处理预案,优秀的得2分,一般的1分,合格的得0.5分,较差的不得分。
0-2
 
 
 
每位评委的单项分值和合计分值均须在设定的分值范围内方为有效,每位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有效评分表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商务标评审细则(65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审细则
1
报价
65
本工程招标人设标底价,各投标单位报价不得低于标底价,否则按废则按废标处理。
1、  评标基准值=最高投标报价
2、最高投标报价得满分65分,第二高报价得63分,第三高报价得61分,依此类推。
3、本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
 

 

附件1
投标须知
项目编号:         
   
滁州市广播电视台拟对于滁州市广播电视台广告经营代理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根据《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14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投标须知》,凡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的投标人都视同认可本《投标须知》。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一、投标人参加现场招标会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文件一:一、二标段资信标
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的,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广告经营资质证书复印件;
5、公司年度广告经营额的业绩合同和企业财务报告(加盖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6、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缴款单复印件;
7、不作为强制要求,但评分时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资料原件(第7条除外)须带至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的评标委员会按上述规定条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若在资格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其中任何一项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按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二:一标段技术标(二标段无需编制)
1、一标段技术标评审表内所需资料(按评审顺序编制)
2、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投标文件三:一、二标段商务标
1、授权委托书
2、投标报价书(格式见附件)
以上投标文件须以A4纸制作、装订成册,并须加盖法人公章,密封包装,一式叁份,一正两副(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的将不予接收)。
二、现场勘查
投标人在公告期内可自行对本次招标的广告代理项目进行实地勘查,如有疑问须在答疑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凡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查,投标人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三、广告代理合同的签订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缴齐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广告代理书面合同。中标人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广告代理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代理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标人有权将广告代理项目再次对外公开招标。
四、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干扰其他人投标,不得干扰主持人的正常工作,不得有恶意串通,围标等行为。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其所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五、结算与移交
中标人在签订广告代理合同后,须按广告代理合同规定的时限,按时交清广告代理费用。如中标人违反本条的规定,即被视为违约,具体按广告代理合同有关条款执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招标失败处理
1、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或者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申请并经滁州市招标局批准后,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单位有两家合格的进行竞争性谈判;只有一家符合则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2、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项目发包。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投标保证金已足额交纳;2投标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承诺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附件
投标承诺书
滁州市广播电视台
我(单位)愿意申请参加                                                
已收到并已认真、仔细阅读过本次招标活动的公告、须知等全部文件。本人经过对招标标的现状审慎调查后,认为标的描述及揭示的风险与实地状况和权利状况与本人的独立判断基本一致,完全知悉并接受标的的所有真伪、瑕疵、缺陷及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损失及预期利益的不获得。对自已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清楚明白,并承诺保证:
1、我们接受本次《招标公告》和《投标须知》的约束;
2、遵守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所提供的材料、信息均真实可靠,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接受相关规定处罚。
3、经查验该标的的有关资料、现状后,已确认该标的的范围界定明确,清楚了解质量状况,清楚并愿意履行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规定。
4、自愿在2013112508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到指定的招标局账户。如我方违反《招标公告》和《投标须知》的要求,则自动放弃索回投标保证金的权利,并由我方承担违约责任。招标文件每份500/标,由投标人在登记参加公开招标时向代理公司交纳。
5、如我公司中标,将按公告要求及时交纳履约保证金,与招标人签订广告代理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代理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将其列入黑名单,3-5年内不得作为投标人参加滁州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公开招标。
 
投标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件3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我方为                                   招标项目所提交竞拍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已于              日汇入你方账户。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纳税识别号:                                     
法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投标单位:                                 (公章)
 
  址:                                         
联系人:                                         
  话:                                         
 
 
(本表单独交于招标公司工作人员,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4
滁州市广播电视台广告代理经营合同(仅供参考)
                (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同意在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见证下,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文件内容如有抵触,以后形成的文件为准):
1)滁州广播电视台广告代理项目招标文件;
2)乙方的投标文件;
3)附件:招标机构在招标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乙方在评审答疑时及投标有效期内补充并经甲方认可的所有书面文件,乙方投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招标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盖章的补充文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招标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合同内容 :
第一条  代理经营期限
                                  代理经营期限为 五年 ,自201411起至20181231止。
第二条  代理范围
中标代理范围执行招标文件规定。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指令性宣传、宣传专题片、公益性广告和公告,滁州广播电视台及所属媒体自身宣传广告不属于代理范围。
第三条  代理费用
广告代理经营期限为五年。第一年度(201411日至20141231日)广告经营代理费为中标价。一标段第二年代理费在中标价基础上增加7%,后三年,每一年度代理费在前一年代理费的基础上按8%递增;二标段代理费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增加10%
第四条  代理费的支付
中标方代理广告经营期间,年度广告代理费按月平均向招标人支付,即每月十号前须支付完上月代理费。中标方可用实物抵充代理费,但不得超过代理费的5%。若未能按期上缴代理费,则从其履约保证金中冲抵当月欠款。履约保证金须在下月补齐,若履约保证金扣除后,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足一半时,视为自动解约,招标方有权解除中标方的代理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余款。
备注:如因中标单位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付全部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一标段200万元,二标段30万元;
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各标段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交纳至招标人单位账户。(具体账户及开户名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3)若中标人不履行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履约保证金退还:广告代理经营期结束后,无广告代理费拖欠及其他债务纠纷,退还至中标人(无息)。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播出时段。
第一标段:滁州市广播电视台电视三个频道(新闻综合、公共、科教)所有广告时段广告承包经营。(广告时段严格执行广电总局相关规定)
第二标段:滁州市广播电视台三个广播频率(新闻综合、文艺故事、交通音乐)所有广告时段广告承包经营;(广告时段严格执行广电总局相关规定)
备注:本项目招标不含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指令性宣传、宣传专题片、公益性广告和公告,滁州市广播电视台及所属媒体自身宣传广告。
 
2、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经营条件:在合同期内甲方提供现有办公场所和设施,交由乙方使用,物管费、办公费、通信费等由乙方承担。如需外租门面房,甲方给予协助,费用由乙方自理。
3、甲方保证每天媒体版块名称   时段的正常播出。
4、甲方有责任提供技术指导及技术咨询服务。
5、甲方协助乙方开展广告经营活动。
6、甲方拥有对广告的审查权,对违反《广告法》和广告播放惯例及有政治导向问题的广告,有权拒播。
7、甲方给予技术支持,保证播出质量,并协助乙方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以任何理由拖欠。
    2、乙方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发布的广告不得违反《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经营行为中所有法律责任。
3、所有播出的广告,必须报送甲方负责人审核同意。
4、乙方列席广告播前会,协调广告播放有关事宜。
5、乙方可与相应客户签订广告合同,但签订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代理期限。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同意并出具书面依据,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可以滁州广播电视台广告经营中心名义对外从事甲方广告代理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代理经营中不得违反《广告法》及法律、法规等有关条款。
7、乙方因广告业务需要设置机构(但不与滁州广播电视台重名)、招聘工作人员等,招聘中要规范用人机制,聘用人员所享受的一切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且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连带责任。
8、乙方不得单方转让广告代理经营权,确因需要,须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
9、乙方发生法人代表变更、股权转让等重大经营事项,须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中标单位与广告客户签订合同需交甲方1份备案。
2、其他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需经甲乙双方同意,增加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双方除合同约定的终止或解除合同情况外,不得终止本合同。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按当年标的 5%予以赔偿另一方。
    2、若乙方不能按时足额上缴代理费,则从其履约保证金中冲抵当月欠款。履约保证金须在下月补齐,若履约保证金扣除后,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足一半时,视为自动解约,招标方有权解除中标方的代理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余款。
    3、除符合本条第1款规定外,因自然灾害、国家政策调控等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善后事宜通过协商解决。
第十条  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其它问题,双方应本着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的原则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在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交滁州市招标采购管理局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滁州市广播电视台广告经营承包招标项目
报价函(注明标段)
 
致:招标人              
 
1、我单位自愿参加本项目               项目名称。完全阅读并认可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
2、本项目负责人          2014年度投标报价为   (大写及小写) 万元
3、如我单位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如违反则视为我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及履约保证金,自愿接受招标人相关处罚。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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