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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区南海小区安防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13-11-05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鹤壁市淇滨区南海小区安防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鹤壁市淇滨区南海小区安防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鹤壁市淇滨区南海小区安防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镇东南海小区;
3.工程投资:约68万元;
4.工程规模:安装电视监控摄机141台,敷设电缆约37359米;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7.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8.计划工期:60日历天;
9.质量要求:产品设备质量合格,交工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部门现行安防质量验收有关标准。
三、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且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3.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核准发放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贰级及以上资质;外省申请人须在河南省公安厅办理有关备案,且在河南省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资格证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资格证,且未在其他在施项目中任职;
5.具有2010 年1月1日(合同日期)以来类似项目业绩;
6.本次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告及报名时间和地点
1.公告时间:2013年 11月5日至 2013年 11月11日;
2.报名时间:2013年 11月5日至 2013年 11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3.报名地点: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鹤壁市淇滨区金山路贸易3区 5#楼二楼)。
五、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类似项目业绩等相关证明;外省申请人须有在河南省公安厅办理有关备案证明,并在河南省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
2.上述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套,并提供原件核对。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获取地点: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鹤壁市淇滨区金山路贸易 3区 5#楼二楼)。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13839212637
代理机构: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0392-3261566   1563920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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