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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园林绿化局机关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3-09-04 来源:吉林长春市政府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园林绿化局机关 委托,对 长春市园林绿化局机关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园林绿化局机关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园林绿化局机关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3-08-4872 
计划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2013-08-4872 3870000 0 0 38700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3 年 09 月 09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3 年 09 月 04 日 09 时 51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3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3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3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长春市园林绿化局信息管理服务中心机房及演示厅建设项目 
十九、交货地点:详细见招标文件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三日内付60%,验收后付35%,一年后付5%。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50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应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个采购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详细见招标文件 
二十四、售后服务:1.系统试运行期间专人在现场指导使用人员的操作; 2.现场排除系统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软硬件故障; 3.提供热线电话,接受用户的随时咨询; 4.应技术人员的要求,随时讲解系统的结构及设计。 5.设立维护热线,为用户提供7x24的技术咨询服务; 6.提供7x24的故障处理服务,需要时必须保障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7、整体工程免费保修1年,(设备有特别说明的按要求保修);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10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郭春城 电话:88779602
周国栋 电话:88779607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园林绿化局
项目负责人:华宏宇
联系电话:0431-87996532、13944096163
地  址:长春市正阳街320号长春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
邮  编: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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