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于2013年3月29日发布的“灵武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电子屏”采购项目[编号:NXLW2013026],补充说明如下:
欲投标供应商若为LED生产厂家,可提供LED生产许可及产品检验检测证明;属于经销代理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经销代理资质证明及安全技术防范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明。
其它采购事项不变
联系人:张秀莲
联系电话:0951-4021324
特此公告
宁夏灵武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