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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高等专科学校广播电视、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13-01-29 来源:吉林长春市政府采购

长春汽车高等专科学校广播电视、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CCGP201301-00076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汽车高等专科学校 委托,对 长春汽车高等专科学校广播电视、摄像设备竞争性谈判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汽车高等专科学校
三、项目名称:长春汽车高等专科学校广播电视、摄像设备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3-01-4214  
计划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2013-01-4214 300000 0 0 3000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报价有效期:为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3 年 01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报价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十、发放谈判文件起始时间:2013 年 01 月 25 日 09 时 56 分
十一、发放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3 年 02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十二、发放谈判文件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递交报价文件开始时间:2013 年 02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3 年 02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递交报价文件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谈判会时间:2013 年 02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谈判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高标清一体化非线性编辑工作站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市东风大街9999号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合同生效后,支付30%的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60%;其余10%尾款待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时,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 
二十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null 
二十四、售后服务: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的技术和保修服务;保修期内出故障的设备免费提供备机;提供售后技术咨询和使用人员培训; 质保期内产品故障服务响应时限:7天*24小时热线服务,24小时内服务人员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产品整机保修期三年。 
二十五、谈判保证金:2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张华宇 电话:88779603
周国栋 电话:88779607
采购人名称:长春汽车高等专科学校
项目负责人:李冬松
联系电话:0431-85751806、13596175727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9999号
邮  编:130000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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