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其他要求:
(1)提供主要投标产品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
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竞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谈判前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中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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