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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广播电视台数字电视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2-12-1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化州市广播电视台的委托,对化州市广播电视台数字电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201A65N3611
二、采购项目名称:化州市广播电视台数字电视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数字电视设备一批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分为2个包,投标人可对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包一: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投标人若非设备生产厂家,则必须提供设备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投标授权书(需提供原件)。
    4) 投标人具备3年以上的数字电视机顶盒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经验,并具有基于多种解码芯片的机顶盒的开发、设计能力。
    5) 数字电视机顶盒产品必须有广电总局颁发的入网许可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ISO9001等质量体系认证。
    6) 投标人招标前完成前端指定软件厂家集成工作,提供相关集成证明(机顶盒需要提供CA、数据广播、广告、EPG等集成证明).
    7) 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包二: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投标人若非设备生产厂家,则必须提供设备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投标授权书(需提供原件)。
    4) 数字电视智能卡必须有广电总局颁发的入网许可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5) 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12月14 日起至 2012年 12 月2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授权代表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集成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代表证明书(原件);
    3. 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01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02开标室(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北京时间:2013年01 月 11 日09时00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 01月 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02。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麦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陈小姐        
电话:0668-2281291、2281391          
传真:0668-2990590               
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  
邮编: 525000                          
开户行:中国银行茂名迎宾路支行 
帐  号: 6483 5775 6493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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