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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环卫调度中心”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2-09-27 来源:湖北政府采购网

依据湖北省鄂州市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州市城市管理局委托,现就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2EZCCGPB10

二、采购项目名称:鄂州市“环卫调度中心”系统建设

三、采购内容: 硬件、软件及装修一揽子工程总招标,满足城乡一体化环卫调度中心调度功能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政府部门认可的通信运营商资质以及国家通信经营牌照。

3、本项目为硬件、软件及装修一揽子工程总招标,须满足城乡一体化环卫调度中心调度功能,中标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建设和调试到位,并经专家检验和实际运用后方可视为达标,否则,中标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完善和补充配置,超过期限者,招标方有权回收该标,另行发包。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1011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430 (北京时间)

六、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 20121031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概不受理)

八、开标时间: 201210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开标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十、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回

十一、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他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投标时提供。

以上所有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均需在标书中提供。

十二、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000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21030上午12: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汇到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联系人: 陈华  联系电话:0711-3358277

户名: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100521813170010001

开户行:邮储银行鄂州市滨湖路支行;

行号:403531002030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联系人:  陈 华  申光耀

联系电话:07113358276     3358277(传真)

    网址:http://www.ezcgzx.gov.cn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0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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