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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广播电视台电视摄制设备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2-09-06 来源:湖南长沙政府采购网

受浏阳市广播电视台的委托,湖南新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国内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浏阳市广播电视台电视摄制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LZC2012-060           
              代理机构编号:HSZG-LY-2012-014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有关格式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
1、一般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2、特殊要求:
(1)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产品代理销售授权书” (原件)(如为进口设备,则提供制造商在中国分支机构或总代理对本项目的“产品代理销售授权书” )或代理证书(原件);
(2)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
(3)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广电总局检测报告;
(4)近三年具有三个以上(含三个)地级市或以上电视台应用成功案例,提供合同书;
(5)投标人须在长、株、潭地区设有办事处或者分公司;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6日至2012年9月 26日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 ccgp-hunan.gov.cn)、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http://www.lyztb.net/)下载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4、售价: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4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12年9月26日上午9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2年9月26日上午9时
3、开标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浏阳大道商会大厦四楼)
   联系人:鲁嵘               联系电话:0731-83601371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玖仟元整(小写:9000.00元)
2、缴纳方式:现金缴纳。
3、缴纳时间:2012年9月26日上午9时前(含)。
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新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浏阳项目部。
地        址:浏阳市浏阳大道长城戎苑A座202
联   系   人:邓玲                           邮编:410300
电        话:0731-83610218                   传真:0731-83610218
 
采购人:浏阳市广播电视台
地  址:浏阳市广电中心二楼
联系人:彭东                            电话:18670081909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浏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
地      址:浏阳市行政中心附四栋一楼
联  系  人:林伯龙                          电话:0731-8360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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