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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县公安局及派出所办案区域办公区域视频监控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2012-08-10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
 
 
 采购公告标题:
郫县公安局及派出所办案区域办公区域视频监控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郫县公安局及派出所办案区域办公区域视频监控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审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郫政采[2012]062号
公告日期:
2012年8月10日9时57分
 行政区划:
成都市-郫 县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郫县公安局
更正公告: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工程       采购单位:郫县公安局
包的描述: 郫县公安局及派出所办案区域办公区域视频监控工程
该包技术指标: 详见预审公告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省外企业投标人在四川境内应具有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能提供本地化服务支持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四川省内10人连续24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入川备案证原件);
4、投标人具有安防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纪录,且提供的所有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由供应商承诺,若供应商承诺不属实,在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前,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供应商资格或中标侯选人资格);
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如下资料: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非四川省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四川省内注册的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四川省内10人连续24个月及以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原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证明文件均要求提供有效合法的复印件(也可以提供彩色影印件)。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要求内容清晰并且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售卖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2年08月10日至2012年08月15日9:00-12:00 13:00―16:30(节假日除外)
 标书售价:
 300元/份/包
 标书发售地点:
 郫县政务中心B区4楼 郫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2年8月30日10时30分
 投标地点:
 郫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开标日期:
 2012年8月30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
 郫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郫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郫县政务中心B区4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87913018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张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28--87913018"
 其它内容:
 
 备    注: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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