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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三台县拘留所安防系统工程采购项目

2012-08-0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行政区划:绵阳市-三台县
公告标题:绵阳市-三台县三台县拘留所安防系统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三政采招(2012)16号
公告日期:2012-08-07 15:11:51
投标开始日期:0000-00-00 00:00:00
投标截止日期:2012-08-28 14:30:00
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梁女士:13608125956 曾先生:0816-5283757 传 真:0816-5283757
包1描述:三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三台县公安局委托,拟对三台县拘留所安防系统工程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三政采招[2012] 16 号二、招标项目:三台县拘留所安防系统工程项目三、资金来源:灾后重建资金四、招标项目简介: 祥见招标文件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必须是四川省公安监管安防系统工程建设入围证书; 4、具有四川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安装、维修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5、主要设备(摄像机、硬盘录像机、门禁系统),则应取得原厂商的授权书;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六、供应商家数计算 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七、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2年 8月8 日至2012年 8月14 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三台县潼川镇西顺城街121号国土大厦三楼三台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售价: 200 元/包(购买时须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 8月28 日 14:3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三台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三台县潼川镇城建街) 十、本招标信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采 购 人:三台县公安局 地 址:三台县潼川镇 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13608125956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三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三台县潼川镇西顺城街121号国土大厦三楼 邮 编:621100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816-5283757 传 真:0816-5283757 二0一二年 七 月 二 十二 日
详情请见:www.sczfc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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