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元及50万以上,经营范围载明安防工程设计及施工)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产品制造商必须提供硬盘录像机及前端摄像机针对此项目产品制造商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审讯主机提供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专题测试报告等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如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加,可委托他人代理,但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在宣汉县东乡镇多宝寺路132号宣汉县政府采购中心203室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2000元)后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中标单位向宣汉县投标交易中心缴纳招投标服务费700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开标时,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元及50万以上,经营范围载明安防工程设计及施工)、《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持代理人身份证》、非产品制造商必须提供硬盘录像机及前端摄像机针对此项目产品制造商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审讯主机提供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专题测试报告等证件原件到投标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若未提供原件或审查不合格者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且一切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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