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静安区第二中心小学的委托,采购高清专用数码摄像机设备。 |
一、设备名称:高清专用数码摄像机(参考的品牌:索尼NEX-FS100 CK高清摄像机) |
详细技术参数见附件 |
数 量: 1台 要求:设备保修期限:2年 |
二、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 |
3、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服务 |
4、最终制造厂家,或提供最终制造商对本项目设备的授权书(原件) |
5、必须是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并经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
6、根据已登记进入中小企业供应商子库的中小微企业优先考虑。 |
三、报价要求: |
1、人民币报价:要求分别报单价与项目总价(总价中应包括必不安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所有保证系统正常开通的费用。) |
2、交货期5天; |
4、售后服务承诺:报价人应明示本公司所能提供的其他保修、服务承诺;包括升级相关服务、收费情况承诺等,注明上海设有人员和联络方式。 |
5、需提供最终制造厂家,或提供最终制造商对本项目设备的授权书(原件) |
6、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7、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在相关网址中下载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
8、如是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9、必须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 |
四、对上述采购信息投标的供应商, 请按报价要求提供询价报价文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请于2012年5月15日上午11:00时前向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包含以上内容的报价文件,逾期则视为放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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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陆先生 , 联系地址:陕西北路1058号5楼501室 |
联系电话: 62278881*5020 传真:62989521 |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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