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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广播电视台高清摄像机及镜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2-03-26 来源: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高清摄像机及镜头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2年03月27日至2012年03月31日(共5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采购编号:东采公〔2012〕101号
2.     项目名称:东莞广播电视台高清摄像机及镜头采购项目
3.     采购内容: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高清摄像机及镜头
1批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以包号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某包号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4.     项目完成时间: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     交货地点:东莞广播电视台或用户指定地点。
6.     供应商资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     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其它条件详见投标须知总则中第五点要求。
7.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03月27日-2012年04月16,每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下同),每份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文件现场检查、登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银行和帐号证明(加盖公章),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文档(PDF文件格式)。已注册备案投标人凭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如需要邮寄,应该交纳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后即发。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308800481538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森保支行
注:1)、此账号只受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购买费用,不受理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2)、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     发售标书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座309室
联 系 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805816;
9.     投标时间:2012年04月20日上午09:00—09:30
1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04月20上午09:30
11. 投标及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座3楼
12. 本采购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统一在网上集中答疑,如有任何疑问以传真或电邮至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3.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须知第20点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
14.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不负责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
15. 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等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采购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69-22805816 0769-22208886
联系人:李小姐、黄小姐
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座309室或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5号楼1511-1512室
邮政编码:523107                                  
    真:0769-2268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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