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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机房整改进行公开招标

2012-01-1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机房整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HCG2011114-A1004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机房整改

1.0

28.0

见附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其它条件包括:投标保证金2800元于2012年2月6日17:00前入指定账户。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2年1月10日至2012年2月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二楼205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2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2月7日 09:30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三楼开标二室

七、开标时间:2012年2月7日 09:30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三楼开标二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金华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3700060401801009776109058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二楼

联系人:洪女士

联系电话:0579-83187232

传真:0579-8318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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