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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LED电子显示屏项目

2012-01-0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就立案大厅LED电子显示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21-2011-1095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LED电子显示屏一批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LED电子显示屏项目

1.0

24.05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2.能够提供主要应标货物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月1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环城北路禾兴公寓4号楼4楼406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月20日 09:30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东四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12年1月20日 09:30

八、开标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东四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

交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嘉兴交通银行秀城支行

    银行账号:334603000018170031720

十、其他事项: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环城北路禾兴公寓4号楼4楼406室

联系人:易蓉

联系电话:0573-82059676

传真:0573-82059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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