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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LED显示屏项目的采购公告

2011-12-0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招标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LED显示屏项目的采购公告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1]413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LED显示屏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11]519号。

二、采购项目:LED显示屏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含)。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并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免费登记领取。本次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 2011-12-06起至2011-12-12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1室)领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1-12-13 15:00: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地址: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2室。

联系人及电话:赵先生、王先生 0379-63212635 63205572(传真)

七、户 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银行高新支行

账 号:7340102010900324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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