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包头稀土高新区南壕村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 ||
工程地址 | 包头稀土高新区 | 招标编号 | 2011-114 |
建设单位名称 | 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区公安分局 | 联系人电话 | 许艳平 0472-5117968 |
办公地址 | 包头大连开发区逸民园18-102(内蒙古正源信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电话 | 0472-5117968 |
建筑面积 | 计划投资 | 约50万 | |
结构类型(层次/高数)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立项批准 | 规划许可 | ||
报名时间 | 2011月12月5日全天 | 报名地点 | 包头大连开发区逸民园18-102(内蒙古正源信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金额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定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包头大连开发区逸民园18-102(内蒙古正源信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售价: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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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 | |||
具体要求 |
工程名称:包头稀土高新区南壕村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2011-114 建设单位: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区公安分局 建设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 办公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 建设规模:南壕村视频监控系统 计划投资:约50万 资金来源:自筹 报名时间:2011月12月5日全天 报名地点:包头大连开发区逸民园18-102(内蒙古正源信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定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包头大连开发区逸民园18-102(内蒙古正源信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售价:另定 1.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广霖 联系电话:13947277899 2.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许艳平 联系电话:0472-5117968、13347097825 资质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公安厅颁发的公共安全防范系统施工备案证书。 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副本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贰份(A4纸):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公共安全防范系统施工备案证书;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税务登记证; 6.安全生产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