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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安局视频会议通信设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2011-10-1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供应商: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公安局委托,对汕头市公安局视频会议通信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CG2011020

二、采购项目名称: 汕头市公安局视频会议通信设备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人民币483,375.91元(超出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视频会议通信设备。(详情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3.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为所投光纤复用设备、交换机、程控机、视频会议室设备中的投影仪、视频会议终端的代理商;

5.项目中的计算机和电视机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1〕109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期)”中的产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人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5)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为所投光纤复用设备、交换机、程控机、视频会议室设备中的投影仪、视频会议终端的代理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项目中的计算机、电视机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1〕109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期)”中的产品(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1月4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11月4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十一、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10月14日起2011年10月3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带报名函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0月31日17时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1年10月14日起10月20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先生、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开户行:建行汕头市分行财政大楼办事处

帐号:44001653101053000030

采购人联系人:先生

电话:0754-88964357

传真:0754-88964357

联系地址:汕头市黄河路88号

邮编:515041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10月14日

 

附件:汕头市公安局视频会议通信设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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