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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监控保安设备采购(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11-10-1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监控保安设备采购(第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HZJJ2011058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监控保安设备采购(第二次)

三、采购预算:192000元人民币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的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原件到报名现场核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点击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1101320111019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七、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101320111023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12:00和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金购买(恕不邮购)。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1129301000 分;投标截止时间:20111121000 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11121000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小姐

电话:0752-2689359

传真:0752-2689332

联系地址: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

邮编:516000

开户银行:建行惠州市麦地支行

帐号:44001718136053002953

 

采购人: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先生

电话:0752- 5567078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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