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GP2011-007987)所需的货物和服务,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简要招标项目的性质
1、名称: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宣传设备
2、内容:见下表
序号 | 采购项目 | 参考规格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手持式P2 高/标清摄录一体机 | (详见招标文件) | 17 | 台 | |
2 | P2存储卡 | (详见招标文件) | 18 | 张 | |
3 | 移动笔记本 | (详见招标文件) | 20 | 台 | |
4 | 新闻灯 | (详见招标文件) | 19 | 个 | |
5 | (详见招标文件) | 17 | 个 | | |
6 | 三脚架 | (详见招标文件) | 17 | 个 | |
7 | 摄像机包 | (详见招标文件) | 18 | 个 | |
8 | (详见招标文件) | 18 | 个 | | |
9 | 清洁器具 | (详见招标文件) | 18 | 套 | |
10 | 智能存储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台 | |
11 | 照相机(一) | (详见招标文件) | 8 | 套 | |
12 | 照相机(二) | (详见招标文件) | 12 | 套 | |
13 | 干燥箱 | (详见招标文件) | 20 | 个 | |
投标人必须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数量:见上表
4、简要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出具相关有效证明资料)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注册资金必须不少于100万;
4、必须提供2010年年度任何一个月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加盖公章);
5、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6、必须提供所投主要货物(序号1:P2摄录一体机、序号2:P2存储卡
和序号10:智能存储系统)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7、必须在本中心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参加本项目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4月2日至2011年4月12日下午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海口市华海路3号安海大厦7楼,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直接报名购买或邮购(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营业
执照复印件。邮购汇款购买须知:请将所须购买采购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详细列明,并同汇款底单一起传真至我中心66529846,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898-66529829。若需邮寄采购文件,请加付邮寄费50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4月22日上午8:00-8:50
2、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4月22日上午8:50
3、开标时间:2011年4月22日上午9:00
4、开标地点:海口市华海路3号安海大厦7楼,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室
五、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中心地点:海口市华海路3号安海大厦七楼
电子信箱:hn@hngpc.gov.cn 网址:www.hngpc.gov.cn
采购信息及采购结果请查询: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hainan.gov.cn
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nan.gov.cn、国际旅游岛商报
2、采购中心帐户名称: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海口国兴大道支行
帐 号:46001002537052500404
财务部联系人:孙先生、李女士,电话:0898-66529833、32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黄燕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898-66529823
传 真:0898-66529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