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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交通设计研发大楼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

2011-01-20 来源:中国建设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交通设计研发大楼,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建改发交能【2008】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0624-11160152)。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交通路43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研发大楼地下一层、地上二十一层,建筑高度约76.8m,总建筑面积19777m2,本次招标的为研发大楼的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预算价约71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交通设计研发大楼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项目施工,主要包括:1)信息设施系统:通信接入系统、电话交接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公告发布和信息引导系统和有线电视系统;2)多媒体会议系统;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入侵(防盗)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门禁及巡更管理系统;4)一卡通管理系统:电子考勤管理子系统、电子消费管理子系统和停车场管理系统;5)机房建设与防雷接地系统;6)其他配套工程及附属设施。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本招标文件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相关要求为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进行招标,实行总价包干。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要求。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闽建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2.6.3.土建施工单位:福建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6.4.监理单位:福建嘉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不低于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不低于二级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7.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月20日至2011年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电子光盘、GE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获取GE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4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2月18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收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郭敏楚。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 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金润电子标书生成器(福建)制作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利用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直接打印生成,并按规定签字和盖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fjjsjy.com)和福建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fjbid.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地址:福州市交通路43号 邮编:350004;

  电话:0591-83328713 传真:0591-83328713;

  联系人: 简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电 话:0591-87525265 传真:0591-87552404

  联系人:吴勇洛 郭敏楚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州市交通银行交通路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帐 号:351008080010149010390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南向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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